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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半年全省就业、居民收入和社会保障形势分析

文章来源:省发改委网站 添加时间:2016-08-19
 一、就业

  (一)主要指标运行情况

  截至6月末,全省新增就业24.5万人,完成年度计划61.2%。比上年同期减少2.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71%,高于上年同期4.1个百分点,低于4.5%的年度控制目标。

  (二)主要特点

  一是登记失业率上升明显。由于失业人员总数增加,加之期末从业人员总数减少,6月份登记失业率比去年同期上升了4.1个百分点。二是全省人力资源市场劳动力供给略大于岗位需求。据全省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市场供求调查情况来看,目前的求人倍率为0.93,求职人数略大于岗位需求数。三是创业带动就业成为解决就业问题的重要渠道。随着各项促进创业政策的逐步落实,各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积极采取系列创新举措,以创业带动就业正在成为促进劳动者就业的重要途径。新注册的市场主体充分发挥了创业带动就业作用,成为吸纳劳动者就业的重要渠道。四是产业结构调整对各行业就业造成不同影响。一方面,钢铁、化工等产能过剩行业普遍存在中小型企业关停的情况,大型企业仅能勉力维持,这些企业今年基本没有招工计划;另一方面,环境保护等新兴行业逐步兴起,不但能够使企业发展盈利,还能带动更多人员就业,如大连环嘉集团作为经营可再生资源的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良好,直接从业人员5000余人,带动行业内十万余人就业。

  (三)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是做好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安置工作,开展专项摸底调查,理清企业职工基本情况,建立职工花名册和信息数据库,制定我省的安置方案。二是继续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以“两项计划”为抓手,加快建立高校毕业生实名信息数据库,全力挖掘就业岗位,努力促进人岗对接,鼓励有条件的开展创新创业,全面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三是抓好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以创业孵化平台为载体,进一步丰富创业平台类型,提高创业服务质量,落实创业扶持政策,为有创业意愿的各类劳动者提供创业帮扶。四是做好重点群体的就业帮扶工作,继续开展就业困难群体的摸底调查,建立帮扶台账,为特殊困难对象提供一对一帮扶,市场渠道难以就业的予以兜底安置,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实现就业。五是加强公共就业服务,进一步推进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完善服务标准和服务保障体系,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公共就业创业的针对性。

  二、城乡居民收入

  (一)基本情况

  上半年,全省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3530元,名义增长6.9%,实际增长5.1%。全省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6560元,名义增长6.0%,实际增长4.3%;全省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7622元,名义增长7.0%,实际增长4.9%。

  (二)主要特点

  一是上半年全省城乡居民收入增幅同比下降。2015年上半年,全省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名义增幅为7.7%,实际增幅为6.6%;全省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名义增幅为7.3%,实际增幅为6.2%;全省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名义增幅为7.8%,实际增幅为6.2%。与之相比,2016年上半年我省城乡居民收入的名义增幅和实际增幅均低于去年同期。二是上半年全省城乡居民增幅均低于于全国平均水平。上半年,全国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名义增幅为8.7%,实际增幅为6.5%;全国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名义增幅为8.0%,实际增幅为5.8%;全国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名义增幅为8.9%,实际增幅为6.7%。与之相比,上半年我省城乡居民收入的名义增幅和实际增幅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三)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是全面实施就业优先的发展战略,通过扩大就业面来促进居民收入增长。二是逐步完善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机制、正常增长机制、支付保障机制,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和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提高工资性收入水平。三是大力推动创业创新,鼓励增加经营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四是完善再分配调节机制,切实提高中低收入群体收入水平。五是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建立农民增收长效机制。

  三、社会保障

  (一)基本情况

  截至6月末,全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1780.4万人,其中在职职工1124.5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1036万人。基本医疗保险、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379.4万人、665.3万人、870万人和782万人。全省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数67万人,农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数78万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困难企业缴费能力不足,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积极性不高,低收入群体中断保险现象比较严重。二是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压力不断加大。三是部分社会保障规章制度有待完善、部分社会保险统筹层次有待提高。四是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水平有待提高。

  (三)政策建议

  一是强化政府职责和目标考核。二是加大养老保险基金依法征缴力度、努力实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三是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养老金及时发放。四是继续完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政策和管理服务,加强制度和政策衔接,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