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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纪律和规矩厚植党风廉政建设之基

文章来源:人民网 添加时间:2016-12-15

十八届六中全会提出,纪律严明是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的重要保障,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必须严明党的纪律,把纪律挺在前面,用铁的纪律从严治党。坚持纪律面前一律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党内决不允许存在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组织和特殊党员。落实全会严明党的纪律要求,要深刻认识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为在新形势下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指明了努力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

扭住责任抓落实。党委在抓纪律建设方面负有主体责任,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应有之义。各级党委必须找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定位,切实肩负起加强纪律建设的主体责任,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坚定不移改进作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党风政风为之一新。但要看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七个有之”、“五个比如”等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依然突出存在。反腐败斗争要坚持标本兼治,严肃纪律就是治本。各级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必须冲着纪律去,对违纪违规者从严从重问责,从党委书记、纪委书记抓起,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追究,切实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倒逼各级党组织及其负责人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突出导向抓问题。在基层实践中,不想管、不敢管、不会管的不良风气在一些地方仍有市场,执行纪律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时而有之,甚至成为某些管理者“常态”和“大多数”的借口,在处理问题干部时往往打折扣、搞变通,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把严重违纪问题作为轻微违纪行为“一化了之”。对此,要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不同的问题对应相应的处理方式,致力于“防病于未萌、治病于初起”,最终达到治“病树”、拔“烂树”、护“森林”的目的。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关键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违反纪律立即处理,严格以纪律为标尺管住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把握规律抓特点。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的前面,要求纪律审查体现党内审查的特点。纪律审查体现“纪律”特点,就是工作理念和思路上就应当将重点从“查违法”向“盯违纪”转变。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把严明党的纪律提到新的高度,纪检监察机关“三转”逐步深化,“纪律审查”的提法越来越多地取代了“查办案件”。纪律审查就要冲着纪律去,对照党章和党规党纪的要求,重点查找党员干部在遵守、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从纪律和规矩角度去衡量、处置党员干部隐瞒个人有关事项、对抗组织审查、跑风漏气、买官卖官等违规违纪问题,维护纪律的严肃性,体现纪律审查的政治性。纪律审查体现“纪律”特点,还必须不断创新方式方法,摆脱惯性套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充分体现严明纪律的要求和纪律审查的政治性,彰显纪律和规矩的严肃性和刚性约束,把纪律和规矩挺到法律的前面。

强化纪律抓根本。政治问题任何时候都是根本性的大问题。纪委虽然不是公检法,但却是党内的重要政治机关、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纪律检查是政治性极强的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增强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善于从政治上看问题。反腐败关系人心向背,遏制腐败任何时候都要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成效,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政治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规矩,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监督执纪问责首先要把政治纪律放在首位,通过严明政治纪律带动其他各项纪律严起来、立起来。

(作者为中共青岛市李沧区委常委、纪委书记)